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5.1 统计方法评定
5.1. 1~5.1.3对本节各条说明如下:
l 根据水泥制管混凝土强度质量控制的稳定性,本标准将评定混凝土强度的统计法分为两种:标准差已知方案和标准差未知方案。
标准差已知方案:指同一品种的混凝土生产,有可能在较长的时期内,通过质量管理,维持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即维持原材料、设备、工艺以及人员配备的稳定性,即使有所变化,也能很快予以调整而恢复正常。由于这类生产状况,能使每批混凝土强度的变异性基本稳定,每批的强度标准差可根据前一时期生产累计的强度数据确定。符合以上情况时,采用标准差已知方案,即第5.1.2条的规定。一般来说,预制构件生产可以采用标准差已知方案。
标准差已知方案的由同类混凝土、生产周期不应少于60d且不宜超过90d、样本容量不少于45的强度数据计算确定。假定其值延续在一个检验期内保持不变。3个月后,重新按上一个检验期的强度数据计算值。
此外,标准差的计算方法由极差估计法改为公式计算法。同时,当计算得出的标准差小于2. 5n/mm2时,取值为2. 5n/mm2。
水泥制管标准差未知方案:指生产连续性较差,即在生产中无法维持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或生产周期较短。无法积累强度数据以资计算可靠的标准差参数,此时检验评定只能直接根据每一检验批抽样的样本强度数据确定,即第5.1.3条的规定。为了提高检验的可靠性,本标准要求每批样本组数不少于10组。
2 本次修订对《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中标准差未知统计法的修改原则如下:
将原验收界限前面的系数去掉,即[]改为[],并把验收函数系数调整为:
试件组数 |
10-14 |
15-19 |
>20 |
|
1.15 |
1. 00 |
0. 90 |
并取消《水泥制管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第4.1.3条公式中的规定。
验收函数中的a.系数确定如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第3.0.5条的规定,生产方风险和用户方风险均应控制在5%以内。同时,设定可接收质量水平(可接收质量水平相当于具有不低于95%的保证率),极限质量水平(极限质量水平相当于具有不低于60%的保证率)。调整的值,采用蒙特卡罗( monte-carlo)法进行多次模拟计算,在生严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水平较好(数据离散性较小)的情况下,得到生产方风险(即错判概率α)和用户方风险(漏判概率β)基本可控制在5%左右;当混凝土质量水平较差(数据离散性较大)时,也能使用户方风险始终控制在5%以内。
本标准新方案与原标准的对比计算结果表明,新方案均严于原标准。对小于c30的混凝土,两者相差不大。但随着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提高(标准差随之降低),新方案比原标准越来越严格,但仍在适度范围。
在第5.1.2条、5.1.3条中规定强度标准差计算值。不应小于2.5n/mm2,是因为在实际评定中会出现过小的现象。其原因往往是统计的水泥制管混凝土检验期过短,对混凝土强度的影响因素反映不充分造成的。虽然也有质量控制好的企业可以达到这样的水平,但对于全国平均水平来讲,是达不到的。
公式(5.1.2-2)、(5.1.2-4)、(5.1.2-5)及(5.1.3-2)是关于最小值限制条件,其作用旨在防止出现实际的标准差过大情况,或避免出现混凝土强度过低的情况。
5.2 非统计方法评定
5.2.2 《水泥制管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中非统计方法所选用的参数是在过去混凝土强度普遍不高的情况下规定的。而随着混凝土不断高强化,高强混凝土应用越来越多时,原规定对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的高强混凝土是过于严格的。因此,本次修订在采用蒙特卡罗法模拟计算的基础上,对c60及以上强度等级的高强混凝土评定作了适当调整。